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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卫生许可证有哪些相关事项
2023-10-03 02:54:01 责编:小OO
文档

一、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3.生产加工企业需提供产品的外标签、说明书。

4.原卫生许可证核准项目未作改变的说明(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项目)或改变后相关材料。

5.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未作改变说明或改变后相关材料。

6.食品、餐具等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测、抽检以及自检情况。

7.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8.卫生许可证原件。

9.食品生产经营者承诺书。

二、申报条件:卫生许可证期满后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本办法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核换证。

四、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江苏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条例》。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按《行政许可法》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领表。申请人到当地卫生许可部门提出申请,准备相关的资料。提交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资料需要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然后提交相关资料。

2、卫生许可部门受理。卫生许可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如果没有达到要求就要退回相关申请资料,申请方得重新申请。

3、审定。各方面资料、材料准备妥当,卫生许可部门完成审定工作。

4、发放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部门会十个工作日发放卫生许可证。

《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第十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水产品许可受理机构应当在接收涉水产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时,向申请单位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产品检验结果是否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规范等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报单位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超过规定期限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单位当场更正,但申请材料中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除外。申请单位应当对更正内容予以书面确认;

(五)申请材料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正的申请材料仍然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受理机构可以要求继续补正;

(六)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并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其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审批所需的期限。

怎么办理卫生许可证

1、申报:申请单位申报,并递交有关材料。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对属我所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后,办证科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受理申请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补正申请通知书》。

4、审查:我所依照卫生许可条件及标准进行现场审查。经办科室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符合规定的,作出拟批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由办证科发出《不予批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来办证科办理有关手续。

5、审批、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市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意见和申报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发证的决定;市卫生监督机构(办证科)在接到批准发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卫生许可证,不上门领取的,由市卫生监督所送达。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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