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处罚严厉,量刑起点为三年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则可判十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非法储存弹药的立案标准包括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爆炸物等一定数量以上,以及具有其他恶劣情节。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因此非法持有弹药将被视为犯罪行为。
法律分析
一、非法储存弹药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量刑起点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非法储存的弹药数额巨大,造成了很严重后果,法院可以对犯罪分子从重处罚,判刑十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储存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7、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8、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9、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是我国明令禁止私人持有的物品,因为枪支弹药的杀伤力非常大,并且会对社会中不特定的公众产生威胁,会危害公众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权益,所以只要是行为人存在非法储存、持有弹药的行为,该行为人就会被认定为犯罪。
结语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处罚是三年有期徒刑起点。如果储存的弹药数量巨大且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可以对犯罪分子从重处罚,判刑十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非法储存弹药立案标准包括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军用子弹、手榴弹、爆炸装置、炸药等情形。这些危险物品会对公众安全和财产权益造成威胁,因此任何非法储存弹药的行为都将被视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二十九条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二十条 领馆和领馆成员携带自用的枪支、子弹入出境,必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并且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枪支管理,适用本法。
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装备枪支的管理,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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