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不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前提,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由人民法院认定,公司登记机关都无权认定。但尚未实缴的部分由受让方履行出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股权转让合同中“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约定是否有效
未办理工商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符合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因为未办理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合同中“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约定有效吗?
未办理工商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符合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因为未办理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继承股权转让未经工商变更登记是否有效
继承股权转让未经工商变更登记若是已经变更股东名册以及公司的章程,则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登记后才取得股东资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但未向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转让协议有效吗
股权转让但未向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转让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利益,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股权转让后工商登记不及时,转让协议有效吗?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是没有时效的,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对此作出规定。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该协议就是一直有效的,但因该协议而产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一般是没有时效的,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对此作出规定。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该协议就是一直有效的,但因该协议而产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唐凤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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