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社保管理中心去投诉之后社保稽查就算立案立案。具体如下:
1、受理:五个工作日之内确定是否受理。对下列三项条件均符合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2、立案:受理之日即立案;
3、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4、处理: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社保稽查举报流程为:
1.材料携带齐全到稽核科接待四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2.经审核立案后,稽核人员向被投诉、举报单位发出《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3.稽核人员对被稽核单位进行稽核检查,留存相关材料;
4.依据法律、法规及检查结果,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5.落实稽核整改结果。
综上所述,到社保管理中心去投诉之后他们就会立案,稽查组就会通知单位,单位必须做出回应,而且要跟踪处理投诉结果,单位必须为员工补购,补购的钱由员工和单位按比例支付,单位要出的钱从单位的对公账号扣除,即登记社保登记证时填写的公司对公账户,因有稽查组监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