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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归父亲但是母亲带着合理吗?
2023-10-04 03:40:43 责编:小OO
文档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一方做出判决。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双方的收入情况、家庭组成、文化程度、居住条件、身体状况、是否再婚等因素都会影响判决结果。此外,如果孩子年满8岁,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双方应充分协商并考虑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成长最有利。

法律分析

一、离婚抚养权归父亲但是母亲带着合理吗?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这是法律中强制性的规定。已经决定归属的抚养权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有哪些?

1、双方收入情况:双方收入情况会给自己带来有利条件,拿一方收入更好,能给孩子带来更优异的生活环境,会为自己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上有着有利条件。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家庭的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长需要多人参与,所以就需要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参与,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因素。

3、双方的文化程度:双方受过的文化程度对孩子也是有重要影响,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

4、居住条件:孩子被判给某一方就意味着和某一方在一起生活,这就涉及到孩子的住宿条件,哪一方孩子的住宿条件更好,也是一个重要条件。

5、身体状况:双方的身体状况是否健康,可以在此出体检报告等相关,这是一个重要因素。

6、双方是否有再婚对象,并且是否生育,这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7、孩子的意见: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孩子在8周岁以上,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意见作为重要依据,由孩子自主选择,虽然这种手段比较残忍,但是十岁孩子可以为自己的以后生活进行选择了。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女方在无重大疾病前提下,孩子一般会被判给女方,对于孩子年龄在2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以下三点考虑。

a.女方是否具备生育能力。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是否长期随一方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c.双方是否再婚,婚后是否有其他子女。

如果双方决定离婚的,那么就需要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双方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来决定自己跟随哪一方生活,对于子女的成长更加有利。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抚养权归属难方,但是跟随女方一起生活的也是合理的行为。

结语

在离婚抚养权归属问题上,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作出判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失。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双方收入情况、家庭组成、文化程度、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再婚情况以及孩子的意见等。双方离婚后需充分协商,为孩子的成长选择最有利的抚养环境。如果双方达成一致,跟随母亲生活也是合理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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