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有关企业破产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相抵触的,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