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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的概念与作用
2023-10-03 21:53:25 责编:小OO
文档

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营业期限届满、陷入僵局或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在公司出现清算原因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清算组是公司在清算期间的代表者。债权人可以提出对公司的强制清算,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必须进行清算。

法律分析

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营业期限届满、陷入僵局或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在公司出现清算原因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清算组是公司在清算期间的代表者。

一、债权人可以提出对公司的强制清算吗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未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包括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及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等情形),债权人或股东可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判决生效后。

二、公司吊销之后必须进行清算吗?

是的。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由此可见,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必须进行清算。

结语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营业期限届满、陷入僵局或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在公司出现清算原因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清算组是公司在清算期间的代表者。在公司的解散事由出现后,债权人或股东可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或股东可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必须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零七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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