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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骗了600块钱 怎么办呀
2023-10-04 01:27:48 责编:小OO
文档

微信被骗钱的处理方式根据金额而定,若少于两千块,警方可能不会立案,但仍需报案并提供有效证据。若超过两千块,立即报警,警方将立案处理。根据我国法律,一般诈骗罪立案标准是被骗金额达到一千块以上,刑罚从拘役到有期徒刑不等,金额越大刑罚越重,严重情节可判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微信被骗钱一般会选择先报警,具体交给警方去处理,由警方帮当事人找回个人损失,而且报警处理更快。不过要根据被骗钱的数额分别进行判定。第一:如果被骗了十块,几十块,几百块,总之被骗的金额在两千块以下,如果选择报警,警方一般不会予以立案,因为如果要构成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块。这种情况警察会根据盗窃罪处理,一般都是登记报案,后续再处理。但是还是要选择报警处理,并且提供诈骗者犯罪的有效证据,因为很可能受害者有很多,当受害人的数量以及诈骗涉及的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时候,警察也会及时立案处理的。第二:如果被骗的钱超过了两千块钱,受害人要立刻打电话报警或者自己去报案,块已经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警察会立刻立案处理的。微信诈骗也是属于诈骗罪的一种,我国相关法律条款有明确规定:

1.一般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受害人被骗块或者以上更多。如果犯罪嫌疑人诈骗了当事人数额比较多的公有财物或者私有财物,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般是三年以下,或者是拘役等,同时会责令其缴纳罚金,一般诈骗块到一万块就算数额较多。

2.如果诈骗的数额非常大,社会影响非常差,情节很严重的,一般会被有期徒刑,刑期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时会责令其缴纳罚金,一般诈骗三万块钱到十万块之间算数额巨大。

3.如果情节更为严重的,数额更为巨大的,量刑会更加重,一般会被判处无期或者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一般在十年以上,同时会责令其缴纳罚金或者没收犯罪嫌疑人财产,一般认为诈骗数额在五十万以上算数额非常巨大。

结语

微信被骗钱后,受害人应尽快报警并提供有效证据。若被骗金额在两千块以下,警方可能不会立案,但仍建议报案并配合警方调查。若被骗金额超过两千块,立即报警是必要的,因为这已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诈骗罪的刑罚根据被骗金额的大小而定,从拘役到有期徒刑不等。被骗金额越大,刑罚越重。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况下,刑罚可能为无期徒刑。因此,维护自身权益,加强对微信诈骗的防范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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