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或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复员费等。继承财产权利的取得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股票所得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包括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收入、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和补贴;
2. 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收益;
3. 知识产权所得,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所获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获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在继承发生前终止,只要继承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但除去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 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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