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是婚前财产,个人财产不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通过协议变成共同财产。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五种。离婚时只能分割共同财产属性的房产。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法:协议或法院判决,不是平均分配,要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法律分析
房子作为婚前财产,在离婚后被界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则可以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有以下情况:
1. 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
2. 夫妻一方继承或被赠与的房产,但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则除外;
3. 夫妻双方名字都在房产证上的婚前购买的房产;
4. 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但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
5. 在婚期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如果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则除外。
如果需要分割,只能对共同财产属性的房产进行分割。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 双方达成协议并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 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并不是平均分配。
共同财产是法律上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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