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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存款是怎样规定的呢
2023-10-03 06:39:46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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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法官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一般以余额为准,对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仅仅拘泥于账户余额。

一、广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是如何收费的

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一定额度(一般是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其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

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鼓励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到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如果诉讼中需要聘请律师,那么律师费是由聘请方自行承担,即使胜诉,也不能要求对方承担。

二、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方式及对策

1、银行存款隐匿转移方式及对策

(1)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

离婚诉讼前,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帐户中,庭审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

根据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只有六家部门才有权利查询银行储蓄,当事人本人以及律师都无权查询银行存款。因此,对于隐匿转移存款问题的解决,相对较为复杂,难度也较大。但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离婚问题、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查询,可以很好地保护受损一方的合法权益。如果能够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将使查询变得简单有效。

(2)将存款取出后另存他人名下

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以转账方式会留有痕迹),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却称该款已用于日常开支,这也是离婚时某一方常采用的隐匿、转移财产的方法。

一般而言,法院处理财产,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当对方取走存款并称,可考虑用一方或家庭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的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但是法院也不会轻易采信一大笔钱款短时间内“消耗完毕“的说法。因此,提供日常开销的相关证据是较易为法院认可的一种方法。

2、不动产隐匿转移的方式及对策

(1)隐匿不动产

有些当事人在离婚之前,就已经秘密购买了另处不动产。为使该房产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在离婚时一般采取隐瞒的策略。

当夫妻感情不和时,就应当敏感地对待对方的行为,收集并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以查询夫妻共同房产。

(2)将产权交易过户到他人名下

产权证上只有一人名字的情况下,不能排除一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转移现金的可能。

采用这种方式隐匿转移财产,虽然对于交易过程及交易对象的整个流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以查询,但是固定资产变成了现金,受损一方总是难以追回房款的。

当发现对方有这种转移财产的可能时,可以及时起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去进行登记并要求不得予以过户,这样较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

(3)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此种方式最为“高超“,成本也较大,因为多要支付交易契税。一般较易发生在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较为丰厚的情况之下。

但这种情况下,因为房产价值巨大,一般当事人不会将该房产以一般朋友的名义购买,而最常见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义购买。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打入房地产公司购房款的银行出处,有可能获得柳暗花明的结果。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记在一人名下

由于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一方以各种理由为借口,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下名下,等到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

律师建议:第一,注意查询出资汇款银行记录,或信用卡刷卡记录,以证明有出资事实;第二,婚前购房出资要将自己名字写入产权证,或与另一方达成出资协议。

3、企业股份隐匿转移方式及对策

有的当事人有一家甚至几家公司。对于公司的财产分割,主要问题在于公司财务不规范或“两本账“带来账目不实的问题。

这种情况,只能起诉离婚,并申请法院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资产审计。但账目不实的问题,可能导致评估结果也是“价值高,评估低“。

4、股市资金隐匿转移方式及对策

股市资金转移隐匿,常见的有:隐匿炒股信息,不透露给另一方炒股的股东代码或资金号,或证券公司;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取出后转移、隐匿。

由于必须借助由银行开户炒股,因此,股票资金转移隐匿与银行存款的转移隐匿有相通之处,但股市信息的查询较银行存款相对宽松,只要凭法院调查令即可到相关证券管理、经营机构查询,只要打出资金对账单,便可看出一方资金数额流量。

5、其他家庭动产隐匿转移方式及对策

一方趁另一方不备时,将家里值钱的东西,诸如冰箱、电视等大件消费品转移到他处,或矢口否认有某些共有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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