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有关公司分配股利的规定是什么?
2023-10-03 08:49:41 责编:小OO
文档

《公司法》关于股利分配的规定要求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新增资本时股东有优先认缴出资权利。但全体股东可约定例外。亏损弥补后,有限责任公司按实缴比例分配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分配,除非章程另有规定。

法律分析

《公司法》关于分配股利的要求的具体规定如下: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拓展延伸

公司分配股利的法律要求及相关规定

公司分配股利的法律要求及相关规定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规定了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应遵循的规则和要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基础上,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确定分配利润的比例和方式。分配利润的方式可以是现金分红、股票分红或其他形式。公司分配股利的规定还包括了利润分配的优先顺序、分红的时间和频率、分红的限制条件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分配规定,如公司亏损、资本金不足等情况下的分配限制。公司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分配股利时应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当然,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分配上,也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分配;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但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则可以例外。公司分配股利的法律要求和相关规定是确保股东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