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不是只要上诉就会立案的。在一方在上诉期内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并缴纳了上诉费的情况下,此时才会立案。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不符的,可以上诉要求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一、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如何上诉
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需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上诉的提起条件如下:
1、必须有法定的上诉对象。法定的上诉对象,是指依法可以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审后所作出的判决。可以上诉的裁定有: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二审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2、必须有法定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上诉人是指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被上诉人是指与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在共同诉讼中,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各自可独立行使上诉权,其上诉行为只对自己有效,不及于其他共同诉讼人。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以全体提起上诉,也可以一人或一部分人提起上诉,其中一人提起上诉,经其他共同诉讼人同意的,对全体发生效力。
3、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即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期间为10日。期间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各自接受裁判文书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计算。有一人的上诉期间没有届满,就仍然处于上诉期间之中,当事人都可以上诉。
二、民事申诉流程有哪些
民事申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递交上诉状;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4、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三、上诉要如何进行
上诉的流程:
1、上诉首先要递交上诉状;
2、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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