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去世的老人有遗嘱继承房产还能用吗
2023-10-05 10:22:48 责编:小OO
文档

老人留下遗嘱去世,房产按照继承上的规定继承。遗嘱继承人需要办理老人的死亡证明,然后进行遗嘱公证,拿到公证书后携带其他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并缴纳相关的税费,完成过户手续。

一、老人去世房产证如何过户

老人去世房产证过户的手续,具体如下:

1、房屋评估,由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估价;

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3、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等全部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房产证明。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老人遗产继承可以请律师吗

老人去世后,如果对继承有任何疑问,可以请律师协助合法完成继承程序的。

首先,应该确定死者是否在死前已签定遗嘱或遗赠和抚养协议。如果有遗嘱或遗遗赠抚养协议的,则将按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执行。没有的则按照法定继承。

其次,房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3种:

1、继承权公证;

2、诉讼继承;

3、不动产登记中心;

最后,有必要确定继承人是否一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您可以选择将公证处的继承权公证,然后将继承权的公证书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或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如果继承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有纠纷的情况下,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根据法院的判决来要求房产继承。

三、房产证上夫妻一方过世另一方可以卖掉房子吗

夫妻一方去世,共有房屋可以转让,但是应当经过其他有继承权人的同意。具体的房产过户手续因是否有遗嘱而不同:

1.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只需要现存配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包括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在内的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2.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情况下。由于房屋作为不动产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属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期望得到全部房产并办理过户的继承人或者是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遗赠人进行协商处理确定房屋的具体归属。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双方各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和已故一方的遗嘱以及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现存的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子女在内的亲属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遗产。由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体归属权需要进行协商,确定具体归属,其他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房屋折价款得到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各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协议,协同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书,按照规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