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公司的职责有什么
物业管理职责包括:
1.基础服务:包括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环境卫生、安全消防、清洁绿化、小区住户迁入迁出等管理;
2.隐性服务:自来水,下水以及高压配电的维护,降低停水停电频率;电梯的日常维护配件更换,保证电梯运行平稳降低电梯停运次数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物业公司的权利
物业公司所拥有的权力主要包括以下的内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6.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三、物业公司物业费纠纷举证有哪些
对于长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可以采取的举证措施包括了:
1.每账期催缴记录:电话、微信、短信,尤其是对物业有较大意见或是有质量问题业主需重点留存好催费记录;
2.交款通知单派发照片,可从打印到派送阶段各拍摄几张留以备用;
3.扣费通知存档及派发至宣传栏后拍照留存;
4.催缴通知书发送记录,包括快递回单和张贴至门上图片;
5.律师函发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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