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违约金过高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一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以该标准为限适当减少。
一、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可适当减少吗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可适当减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怎么确定
违约金过高,一般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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