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而且机动车无强制保险上路造成交通事故,其事故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如无保险车辆需承担赔偿责任,则赔偿由车辆的驾驶员自行承担,公安机关也会对没有保险的车辆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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