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全额由单位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护理由单位负责,伤残等级确定后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法律分析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拓展延伸
工伤职工一级伤残如何申请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一级伤残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申请程序。首先,伤残职工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将进行相关调查和评估,确定伤残程度及工伤认定结果。一旦被认定为一级伤残,伤残职工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待遇标准根据当地政策而定,伤残职工可向所在单位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相关信息。及时申请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助于伤残职工获得必要的经济和医疗支持,提高生活质量和康复效果。
结语
工伤职工一级伤残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需按规定申请程序。伤残职工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调查评估后,确定伤残程度及认定结果。一级伤残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标准因地而异,可咨询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了解详情。及时申请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助于提高伤残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康复效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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