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须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须合法。
3、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并且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5、受遗赠人应当明确表示接受遗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一、有关赠予遗嘱何时生效
在立遗嘱人未去世之前,遗嘱继承人不能开始继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继承开始的原因是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且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才开始。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也只有到继承开始的时候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嘱想要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二、遗嘱的主要生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遗嘱的内容合法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遗赠抚养协议的生效条件是: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生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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