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而在实践中因工伤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发生工伤纠纷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申请工伤认定不是必须先经过仲裁,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出现工伤纠纷时才申请劳动仲裁。
一、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
1、申请主体: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以在自行到有关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2、申请时间
我国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么就无法再申请工伤认定了,因此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待伤势较稳定时应尽快到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只有进行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才能更好地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申请的地点
工伤认定的申请应当到劳动者发生工伤的所在地的工伤认定部门去进行申请。一般情况下,许多劳动者都背井离乡在外打工,工伤发生后有人却想着回到家乡去申请工伤认定,这明显是不合理的做法。在异地发生工伤,可以到异地的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申请的费用
工伤发生后,劳动者可以申请的工伤赔偿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营养费、被扶持人生活费、辅助器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工伤赔偿可以申请的费用不仅包括住院时的费用,还包括出院后的一些必要费用,因此并不是出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责任再负担劳动者的医药费了,劳动者出院后依然可以享有工伤赔偿的相关待遇。
二、谁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一)职工所在单位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三)工会组织。
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法律并没有限定只有职工所在单位才能申请工伤认定,这样是更多的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是,劳动者们也要注意,工伤申请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定不要超过了认定期限。
三、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法包括什么?
劳动纠纷处理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协商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解决纠纷。在实践中,通过协商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1.协商。
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解决纠纷。在实践中,通过协商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2.调解。
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设立由单位、职工和工会三方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来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也属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申请仲裁。
3.仲裁。
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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