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债权清算时,公安机关可以先查封、扣押、冻结资产,因为非法集资属于违法所得,应依法追缴吸收资金向参与人支付的回报和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费用。若非法资金被用于清偿债务或转让给他人,他人明知、无偿取得或以明显低价取得的情况下,也应追缴。
法律分析
非法集资债权清算时先由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因为非法集资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拓展延伸
非法集资债务的法律规定和追偿程序
非法集资债务的法律规定和追偿程序是指针对非法集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和追偿程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非法方式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其他资金的行为。对于非法集资债务的追偿,我国法律规定了一定的顺序,一般情况下,优先追偿的是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和其他合法权益人的债权。具体追偿程序包括债权登记、债权确认、债权清偿等环节,追偿的过程需要依法进行,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因此,对于非法集资债务,相关法律规定和追偿程序的遵循是非常重要的,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非法集资属于违法所得,应依法追缴。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转让给他人的情形,明知、无偿或低价收取的,均应追缴。非法集资债务的追偿程序包括债权登记、确认和清偿等环节,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遵循至关重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追偿程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投资者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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