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电动车闯灯逆行被撞是否应承担责任?
2023-10-05 13:58:34 责编:小OO
文档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无责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无责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责任归属问题

在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责任归属问题中,责任的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闯红灯和逆行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根据交通法规,这些行为应当受到处罚。然而,对于事故责任的判断,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其他交通参与者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存在其他共同责任等。此外,还需要考虑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如交通信号灯状态、车速等。因此,在确定电动车是否应承担责任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断。最终的责任归属应由相关部门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适当减轻;若事故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责任归属问题中,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交通规则遵守情况、其他交通参与者行为等。最终责任归属应由相关部门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