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该通过下列方式行使:依法应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
一、撤销权的性质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撤销权的性质是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可请求受益人返还财产,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原状。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二、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要怎么收回欠款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一)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这里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二)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对于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由申请人提供担保。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存在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
三、债务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履行,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法院提出撤销权诉讼,撤销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并且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而且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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