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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死谅解书作用大吗?
2023-10-05 12:41:17 责编:小OO
文档

故意伤害致死谅解书在量刑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并不免除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的行为和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轻伤、重伤或死亡是故意伤害罪的不同形态。

法律分析

一、故意伤害致死谅解书作用大吗?

谅解书作用很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有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从轻,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即当事人或受害人从情感上给予了原谅,也表示出当事人或受害者不再追究了态度,对量刑上有一定的减、免除处罚的参考作用。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事谅解书的作用是对量刑上有一定的减、免除处罚的参考作用,既然受害者已经从情感上给予了犯罪嫌疑人原谅,也表示出了受害者的家属不再追究了的这种态度,所以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会适当的考虑从轻处罚。不过,有了刑事谅解书不代表就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了。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1)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2)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伤。

故意伤害致死谅解书的作用很大,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以及主观要件,这项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侵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给受害者造成轻伤及以上的损害。

结语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非法进行的行为以及已造成他人一定程度的损害。故意伤害致死谅解书在量刑上有一定的减轻、免除处罚的参考作用。然而,刑事谅解书并不代表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认定,根据伤害结果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轻伤、重伤或死亡三种形态。仅造成轻微伤害的行为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重伤指导致肢体残废、毁容、丧失重要器官功能等对人身健康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故意伤害致死谅解书对于量刑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但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件仍需满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三)涉及寻衅滋事的;

(四)涉及聚众斗殴的;

(五)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六)其他不宜和解的。

(一)死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三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应当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被害人是否自愿和解,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公安机关审查时,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以听取双方当事人亲属、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员以及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相关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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