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A、 违章指挥的识别与预防: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违章指挥的原因: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没有安全防护村时,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 规程不尊重专家、员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村时,放任自流等。
预防违章指挥的注意事项: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员工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加强自身安全素质的培养,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能够正确处理生产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违章指挥及时提出批评并纠正。
B、 违章操作的事预防
违章操作性为: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等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
出现违章操作行为的原因:安全技术水平不高,不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明知道时违章行为,但冒险作业;明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但怕麻烦,图省事而采取违章操作行为;侥幸心里严重,明知道这种违章可能要出事故,还采取这种违章行为。
常见的违章操作行为:不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不负责任;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不执行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
C、 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员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劳动纪律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等。
常见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迟到、早退、中途溜号;工作时间干私活、办私事;上班不干活、消极怠上;工作中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私自动用他人工具、设备;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等。
实施了上述三个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五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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