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复议决定中加重损害部分的责任由复议机关承担,其余部分仍然属于原侵权机关自行承担;原侵权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后,复议机关予以维持的,原侵权行为机关独立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八条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