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认购合同就是《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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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认购书是合同吗
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简单来说认购书是双方就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但是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认购书和合同的区别
1、目的不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2、约定的内容不同
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3、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
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其的名称,而在于其的内容,如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认购书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认购书的内容
不管是签订什么协议,购房者都需要对协议中的内容详细阅读一下,而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了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房屋的基本情况、开发商销售资质、价款与付款方式等等。除了这些基本的组成内容之外,购房者还要特别注意一点,那就是关于定金的约定,在认购书中还需要约定定金的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违约处理方法、签订合同的日期等。
2、注意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有些认购协议中虽然有关于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但是却有失公平,比如之规定了购房者的权利与义务,却没有关于开发商的内容。认购书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如果认购书的内容违背了这一原则的话,购房者一定要懂得去跟开发商协商,修改之后再签。
3、注意模糊概念
在签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的时候,一般都是开发商提供的标准合同,虽然有很多其他的购房者都签订了,但是购房者还是要自己琢磨一下。认购书中的价格也得注意,部分开发商可能用“均价”等代替具体单价,这种方式就是开发商管用的计俩,如果不写具体单价,如果房价在后续出现上涨,购房者将不得不背负更多购房成本。
房屋认购书是合同吗
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简单来说认购书是双方就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但是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认购书和合同的区别
1、目的不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2、约定的内容不同
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3、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
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其的名称,而在于其的内容,如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认购书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认购书的内容
不管是签订什么协议,购房者都需要对协议中的内容详细阅读一下,而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了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房屋的基本情况、开发商销售资质、价款与付款方式等等。除了这些基本的组成内容之外,购房者还要特别注意一点,那就是关于定金的约定,在认购书中还需要约定定金的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违约处理方法、签订合同的日期等。
2、注意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有些认购协议中虽然有关于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但是却有失公平,比如之规定了购房者的权利与义务,却没有关于开发商的内容。认购书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如果认购书的内容违背了这一原则的话,购房者一定要懂得去跟开发商协商,修改之后再签。
3、注意模糊概念
在签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的时候,一般都是开发商提供的标准合同,虽然有很多其他的购房者都签订了,但是购房者还是要自己琢磨一下。认购书中的价格也得注意,部分开发商可能用“均价”等代替具体单价,这种方式就是开发商管用的计俩,如果不写具体单价,如果房价在后续出现上涨,购房者将不得不背负更多购房成本。
购房合同中的认购协议是什么?
认购协议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协议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房屋的买卖关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合同中的认购协议是什么?
认购协议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协议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房屋的买卖关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地产认购书是购房合同吗
法律分析: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二者区别说明如下:
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房屋认购书并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1、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2、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3、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二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五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房地产认购书是购房合同吗
法律分析: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二者区别说明如下:
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房屋认购书并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1、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2、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3、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二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五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认购协议书是什么
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法律分析】
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商品房认购书包含内容:1、 认购物业;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鉴定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认购协议书是什么
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法律分析】
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商品房认购书包含内容:1、 认购物业;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鉴定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认购合同与 购房合同 有什么区别? 认购合同与 商品房买卖合同 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 违约责任 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 买卖合同 ,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商品房 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 合同订立 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 购房 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因此,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二、房屋认购合同什么情况下等于购房合同?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此,如果 商品房认购书 的内容包含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所有内容,而且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那么,商品房认购书就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处理。 综上所述,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一般来说是不一样的,认购合同在确定 买房 前签订,相当于起到了一个预定的作用, 买房合同 就是在已经决定购买该房屋的时候签订的合同,这两个合同不管是从内容还是签订的形式上面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如果经过法律认定了二者还是算同一个合同。
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认购合同与 购房合同 有什么区别? 认购合同与 商品房买卖合同 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 违约责任 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 买卖合同 ,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商品房 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 合同订立 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 购房 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因此,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二、房屋认购合同什么情况下等于购房合同?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此,如果 商品房认购书 的内容包含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所有内容,而且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那么,商品房认购书就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处理。 综上所述,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一般来说是不一样的,认购合同在确定 买房 前签订,相当于起到了一个预定的作用, 买房合同 就是在已经决定购买该房屋的时候签订的合同,这两个合同不管是从内容还是签订的形式上面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如果经过法律认定了二者还是算同一个合同。
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认购合同与 购房合同 有什么区别? 认购合同与 商品房买卖合同 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 违约责任 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 买卖合同 ,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商品房 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 合同订立 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 购房 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因此,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二、房屋认购合同什么情况下等于购房合同?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此,如果 商品房认购书 的内容包含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所有内容,而且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那么,商品房认购书就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处理。 综上所述,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一般来说是不一样的,认购合同在确定 买房 前签订,相当于起到了一个预定的作用, 买房合同 就是在已经决定购买该房屋的时候签订的合同,这两个合同不管是从内容还是签订的形式上面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如果经过法律认定了二者还是算同一个合同。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认购合同的内容一般也符合法律对合同条款内容的规定,因此认购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丢了办法如下:
1、协商解决。首先你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否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个就必须开发商同意的,一般来说,都是不会拒绝的,出现的费用由购房者出就行,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的;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3、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综上所述,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认购合同的内容一般也符合法律对合同条款内容的规定,因此认购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丢了办法如下:
1、协商解决。首先你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否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个就必须开发商同意的,一般来说,都是不会拒绝的,出现的费用由购房者出就行,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的;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3、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综上所述,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认购合同的内容一般也符合法律对合同条款内容的规定,因此认购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丢了办法如下:
1、协商解决。首先你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否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个就必须开发商同意的,一般来说,都是不会拒绝的,出现的费用由购房者出就行,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的;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3、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综上所述,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认购合同的内容一般也符合法律对合同条款内容的规定,因此认购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丢了办法如下:
1、协商解决。首先你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否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个就必须开发商同意的,一般来说,都是不会拒绝的,出现的费用由购房者出就行,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的;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3、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综上所述,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