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合同在以下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2.1、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防卫买卖合同;
4.3、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4、重大误解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5、法定其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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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请求人民予以撤销。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房屋买卖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均可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请求人民予以撤销。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房屋买卖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均可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呢
法律主观: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如下:
1、合同基于重大误解而签订;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的,买方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第十五条第一款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呢
法律主观: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如下:
1、合同基于重大误解而签订;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的,买方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第十五条第一款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公证房屋买卖合同能否撤销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撤销。根据相关法律的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
《公证法》
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公证房屋买卖合同能否撤销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撤销。根据相关法律的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
《公证法》
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夫妻共有房屋只有一方签字,能取消买卖合同吗
可以的。合同无效,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规定处理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无效合同的处理和有效合同有区别。有效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无效合同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损失不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关于无效合同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应该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如果出售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单方出售的这种行为很明显已经侵犯了另一半的合法权益,但是,这是夫妻之间存在着的矛盾,不能因此直接影响第3人的合法利益。在财产已经过户的情况下,另一方只能向出售共同财产的一方追究赔偿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夫妻共有房屋只有一方签字,能取消买卖合同吗
可以的。合同无效,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规定处理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无效合同的处理和有效合同有区别。有效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无效合同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损失不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关于无效合同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应该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如果出售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单方出售的这种行为很明显已经侵犯了另一半的合法权益,但是,这是夫妻之间存在着的矛盾,不能因此直接影响第3人的合法利益。在财产已经过户的情况下,另一方只能向出售共同财产的一方追究赔偿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可以反悔吗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可以反悔吗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如果想要反悔,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尚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一般不能随意反悔。
在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如果买方反悔,卖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卖方反悔,同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如果想要反悔,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尚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一般不能随意反悔,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有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可以反悔吗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可以反悔吗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如果想要反悔,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尚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一般不能随意反悔。
在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如果买方反悔,卖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卖方反悔,同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如果想要反悔,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尚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一般不能随意反悔,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有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可以反悔吗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可以反悔吗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如果想要反悔,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尚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一般不能随意反悔。
在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如果买方反悔,卖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卖方反悔,同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如果想要反悔,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尚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一般不能随意反悔,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有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
房屋过户后能否撤销买卖合同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注销和变更从受理之日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销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14个工作日1、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2、凡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3、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相关单位留存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时应写明存档份数4、填写变更表应描述清楚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内容,不必写原内容。合同第22条变更时,必须将要删除的合同带齐,加盖合同作废章5、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的合同必须携带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6、注销登记备案必须带齐所有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需带一本合同同必须双方签名盖章,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过户后能否撤销买卖合同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注销和变更从受理之日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销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14个工作日1、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2、凡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3、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相关单位留存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时应写明存档份数4、填写变更表应描述清楚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内容,不必写原内容。合同第22条变更时,必须将要删除的合同带齐,加盖合同作废章5、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的合同必须携带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6、注销登记备案必须带齐所有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需带一本合同同必须双方签名盖章,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过户后能否撤销买卖合同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注销和变更从受理之日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销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14个工作日1、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2、凡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3、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相关单位留存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时应写明存档份数4、填写变更表应描述清楚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内容,不必写原内容。合同第22条变更时,必须将要删除的合同带齐,加盖合同作废章5、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的合同必须携带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6、注销登记备案必须带齐所有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需带一本合同同必须双方签名盖章,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过户后能否撤销买卖合同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注销和变更从受理之日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销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14个工作日1、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2、凡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3、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相关单位留存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时应写明存档份数4、填写变更表应描述清楚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内容,不必写原内容。合同第22条变更时,必须将要删除的合同带齐,加盖合同作废章5、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的合同必须携带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6、注销登记备案必须带齐所有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需带一本合同同必须双方签名盖章,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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