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直接落户。在珠海买房不可以直接落户。在珠海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1、自申请迁入珠海市市之日前五年内在珠海市连续居住;
2、自申请迁入珠海市之日前五年内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3、有合法稳定住所。
《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第五条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予迁入户口:
(一)结婚满五年的配偶。
(二)户口在外地且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父亲或母亲落户的。
(三)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生活的父母亲,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子女落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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