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市场中,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业主:
业主是指具备工程建设资金、相关准建手续以及建设需求,能在市场中发包并最终获得建筑产品以实现投资目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这些业主可能代表学校、医院、工厂、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是政府及其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甚至可以是个人。在我国,业主通常被称为建设单位、甲方或发包人。
2. 承包商:
承包商是指拥有生产能力、技术装备和流动资金,具备承担工程建设任务资格的企业。它们能在业主的要求下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从中获取工程价款。根据其主要生产形式,承包商包括勘察、设计单位,建筑安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和非标准件生产企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建筑机械租赁单位,以及专业提供劳务的企业等。它们的承包方式也多样,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
3. 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是指拥有注册资金和专业服务能力,持有相关业务执照,能为工程建设提供估算、测量、管理咨询、建设监理等智力服务或代理,并获得相应服务费用的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专业中介组织。这些机构作为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纽带,发挥着政府行政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介机构的存在也促成了如造价通等建材询价网站的诞生,极大地便利了造价信息的查询。在成熟的市场上,发达的中介机构是市场体系成熟和市场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详情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