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对于严重侵犯会计人员权益的行为,最高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该条文所指的犯罪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领导者在其下属拒绝执行违反会计法和统计法的行为时,实施的恶意报复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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