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遭遇假冒伪劣商品,应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要求商家退款或更换正品,并有权索取售价10倍的惩罚性赔偿或损失额3倍的补偿金。
倘若商家拒不赔偿,可转而寻求相关政府机构的协助进行投诉举报,亦可诉诸法律手段以捍卫自身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如有欺诈行为,需按消费者要求加倍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所购商品或服务费的3倍,若不足500元则补足至500元。
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购物凭证及交易记录等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提供有力支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对相关问题仍存疑虑,建议咨询法律专家以获取更准确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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