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双方需亲自前往公证机构提交公证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
(二)公证员经核实资料以及调查取证后,根据财产协议内容进行审核。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诚实回答问题,包括法律告知等事项,同时签署谈话记录认可。
(三)在公证员面前,双方向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字。
至此,婚前财产公证办理流程结束,当事人可持收据领取公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属。
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
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适用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之规定。
此种约定对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若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则夫或妻一方对外负债,债权人知悉该约定者,以其个人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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