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明文规定,结婚所送之彩礼应视为个人财产。
通常情况下,彩礼由男方在婚姻缔结前赠予女方,旨在促成婚约,故可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可见,彩礼应归于个人财产范畴;
然而,若男女双方事先约定将彩礼视作共有财产,则该部分财产便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因此,一般而言,结婚彩礼应属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