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异过程中,关于共同财产,首先需双方平等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合意,可上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各种因素,以保护儿童及女性、无过失方权益为基准作出判断。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资产原则应平均分配,但可因实际需求与财产来源而在处理方式上适度调整。
若夫妻双方曾以书面合同约定婚姻持续期间所得的财务与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有或部分各自、部分共有的,则离婚时须依约处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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