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及有限合伙人构成,前者负责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则限于其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
其次,有限合伙企业人数要求在两人至五十人之间,但特殊情况需依法律规定。
必须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第三,有限合伙人仅可使用非劳务收入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进行投资。
第四,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由普通合伙人处理,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执行且无权代表企业。
第五,有限合伙人可根据协议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但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退伙后,对于退伙前产生的债务,仍需以退伙时所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有限合伙企业兼具有限公司与合伙企业之特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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