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屋如无产权证书,通常无法证明其所有权归属。
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物权登记为准。
然而,可凭借拆迁协议或安置房相关文件来确认该权利。
在没有产权证书的情况下,应尽快办理。
获得安置房初始登记证和拆迁安置明细表后,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并按照程序进行材料提交、问询回答及支付手续费等,获取登记受理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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