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增资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母公司: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借方,同时减少“银行存款”等相关资产或承担子公司的债务。
子公司:如果增资是增资扩股,则在借方增加“银行存款”等相关资产或冲减子公司的债务,并在贷方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如果子公司原有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给母公司,则贷方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原股东”,借方减少“实收资本(或股本)——母公司”。
子公司股权变更或增加资本金,需办理工商变更,且验资是必需的。对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增资,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况。
同一控制下,母公司按子公司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投资企业不产生新的资产,评估价增加的部分不做账务处理。非同一控制下,投资企业按评估价(必须公允)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时,支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处理如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存货作为销售处理,以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并结转成本。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报表不需要调整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只需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报表则需全额抵销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金额。
补充母公司增资时,付出资产价值超过子公司增资扩股份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未超过部分记入子公司的“实收资本”。若非子公司增资扩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实质上是捐赠,子公司取得捐赠所得,新准则记入“营业外收入”,旧制度计入“资本公积”,最终都增加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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