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想要做招牌并报备,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单位和个人若要发布户外广告,须委托具有户外广告发布资格的单位进行发布。
其次,若要在市区规划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发布者需向所在镇(区)市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填写《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包括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户外广告实景图等在内的一系列材料。
接着,镇(区)市政管理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申请上报至市市政局办事窗口。
市市政局办事窗口在收到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供主管局长审批。
主管局长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由市政设施管理科通知广告发布者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发布手续。
对于符合条件的设置,市政局将发放《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相关部门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
关于招牌,它是挂在商店门前用于指示店铺名称和记号的牌子,也称为店标。招牌可以有多种形式,如竖招、横招或在门前牌坊上横题字号等。招牌上的文字词语可以多变,但其形式和设置方式相对固定。在法律上,招牌被定义为商号,由文字和图案等构成。在现代社会,招牌有时也被用来比喻不实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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