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吨以下的电动葫芦不需要进行报检,只需厂家提供合格证明。
2.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将受到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若存在违法所得,将予以没收。若已经进行安装、改造或修理,将被要求恢复原状或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进行安装、改造或修理。
3. 第七十五条规定,若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即擅自用于制造,将受到责令改正,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将被没收,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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