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压蒸汽锅炉的容积大于或等于30L;
2. 承压热水锅炉的出口水压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0.1MW;
3. 有机热载体锅炉。
这些锅炉需要按照国家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年检。锅炉年检是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后,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
- 第四十三条: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应当由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 第四十四条:从事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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