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不仅是一项严肃且责任重大的职业,它要求从业者忠于事实和法律,同时,良好的性格和性情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位优秀的律师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的智慧、顽强的斗志以及机动灵活的战术,才能在这个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适合作律师的人,应当具备一系列特定的性格特征:积极而不狂放,乐观而不盲目,顽强而不固执,向上而不钻营,热情而不张扬,自信而不狂妄,果断而不草率,勇敢而不鲁莽,冷静而不冷漠,自制而不压抑,平和而不畏缩,谦虚而不虚伪,庄重而不刻板,谨慎而不拘泥,大方而不做作,耐心而不拖沓,无畏而不妄为,灵活而不放任。当然,一个人身上天生就集中了这些优点是不可能的,但选择律师职业的人应当具备这些良好性情中的某些特征和倾向性。
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对律师的道德品格有着更高的要求。好的律师无一不是道德的典范。律师道德品格的塑造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一个律师应当具有明确的职业信念,知道自己做什么、为什么而做。只有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才能在内心产生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和正义感,将维护法律的尊严作为自己的使命,将实现法律的正义作为自己的终极目标。相反,如果缺乏这种职业信念的指引,只把律师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赚钱的方法,甚至不择手段、知法犯法,其事业的发展必不会长久。
其次,律师还应当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律师的工作与人们的权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关涉到利害得失甚至生杀予夺。人们有了难处才找律师帮忙,责任可谓重大;因此,律师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勤勉尽责。律师挣钱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所以要拍良心服好务。这也是我们的职业道德和事务所对律师的要求。
再次,律师应当遵守职业操守。爱护自己的名誉和声望,心存敬畏、胸怀感激、严格自律、光明磊落;要诚实、正直、富有同情心;还要尊重他人、正当竞争。在能力方面,律师需要具备学习能力、交往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认知能力和创新能力。学习能力是持续掌握新的法律知识和其他知识的基础;交往能力则是开展业务和办理案件的关键;协调能力帮助律师顺利办理案件;表达能力则体现在语言技巧和写作功底上;认知能力则包括记忆力、想象力、理解力和洞察力等;而创新能力则是应对法律变化和客户需求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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