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不仅需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等主体发挥各自的作用,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和努力。只有全社会共同行动,才能真正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同时,各级妇女联合会应当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妇女争取平等权益和特殊利益。除了上述主体外,家庭也是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场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和保障妇女的各项权益,反对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综上所述,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关注妇女的权益保障问题,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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