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是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是指若干国家参与制定或者国际公认的、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国际公法也称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国际法与国内法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两者不是绝对对立,国家是国内法的制定者,同时又是制定国际法的参加者。国内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国际法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国家的意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宪章确定的主权平等、不使用武力、和平解决争端等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得到普遍接受,1947年成立了国际法委员,旨在促进国际法的逐渐发展及编纂,国际法委员会主要参与国际法的起草工作。国际法院负责解决争端,国际刑事法院负责起诉犯下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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