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内辅警,也称为事业编制辅警,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这些辅警虽然具有事业编制,但在法律上没有执法权、没有警号、没有警衔,他们的执法活动是得到当地公安机关、当地人民政府认可的,事业编制辅警的待遇通常高于一般辅警,享受的是当地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但又略低于当地公安民警,他们的工作内容通常是内勤,辅助开展工作,以弥补正规民警警力不足的现实,并辅助民警开展相关不需要执法资格完成的工作。尽管事业编制辅警可以享受工龄工资,其它参照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待遇,但无法从公安系统上实现行政职级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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