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拘留5天属于行政处罚。行政拘留5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5天就是拘留结束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一、行政拘留计算和释放的时间如何确定?
行政拘留计算和释放的时间按照入所和出所的时间确定。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
二、限制人身自由折抵行政拘留几日的标准是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应当注意的是,只有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可以折抵行政拘留,其他处罚如罚款、警告、吊销许可证不能折抵行政拘留,更不能互相折抵。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查处案件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临时限制被处罚人人身自由的保障措施。一般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的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从立法本意上来说,本条所说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并不是单指采取了某一种强制措施,而是指其强度和形式与拘留基本相当的强制措施,比如拘留、逮捕等羁押性措施。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拘传,由于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的活动范围,强度较低,法律上一般不予折抵。折抵的计算方法: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
1日。折抵应当从行政拘留执行之日算起。
三、看守所拘留10天怎么算
看守所拘留10天从被拘留之后的第二日开始计算,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bai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生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1日。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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