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一些有国外背景的公司正在悄悄大规模收购我国大学的发明专利,这可能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科技安全。全国政协委员姚立迎近日对记者说。
姚立迎建议,我国应尽快实施专利集中管理战略,探索组建国家知识产权投资公司,规范国内高校与外国专利经营公司之间的转让、许可等交易行为,建立大规模专利收购或者许可的严格审查机制,扶持建立专利申请管理服务团队。
据了解,2000年至2009年,我国发明专利的授权量为236794件(含港澳台)。其中,高校的发明专利约占总数的20%(企业约占50%)。
一、专利证书有补贴吗
(一)在收到公告后6个月内,进入申请人的实质性审查阶段(以实际审查通知的签发日期为准),补贴为每件2000元人民币,但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低于补贴金额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由实际支出给予;
(二)在获得专利证书后6个月内(以实际审查通知的签发日期为准),补贴为每件2000元,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及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圳设立的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上年度在深纳税额超20万),每件补贴增加人民币1000元;申请人可以在取得专利证书6个月内(以授权公告日为准)申请资助,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上述资助标准一次性支付。
(三)第一次申请发明专利的单位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应当增加对第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补贴3000元;
(四)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及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圳设立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深纳税额去年超过20万元以上)代理深圳发明专利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每半年补贴1000元每6个月受理一次。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条件和标准,应当在取得国外发明证书后一年内申请,并按照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专利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隶属于同一企业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视为同一申请人)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二、国内专利可以转让给国外公司吗
国内专利可以转让给国外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如果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出具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规定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需要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是因为专利权涉及技术,而某些技术对国家的经济和科技利益具有重大意义,如果将该些技术转让给外国人而使得外国人对这些技术具有独占权,可能对我国的科技和经济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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