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遗产继承顺序有什么规定
遗产继承顺序:
1、第一位的是具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人,
2、第二位是依据遗嘱、遗赠的继承人,
3、第三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前位的情况,则直接按照后位顺序继承。仅就法定继承而言: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我国遗产继承份额怎么确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以下情况例外: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继承后需继承债务吗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这里所说的继承,既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了遗嘱继承。
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债权人不因债务人死亡而丧失债权。但是同时规定了,对债权人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继承人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进行偿还后,不再对超出部分的债务负有偿还义务。
举例来说,遗产实际价值100万,债务是150万,继承人因为继承了遗产,因此应当承担100万的债务,对于剩余的50万债务,继承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偿还。如果继承人不再偿还剩余的50万债务,债权人也无权再继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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