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职工辞职的,新单位也有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转入新就业单位。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一、退休后职业年金是不是每个月都有
城镇职工退休后,无论是职业年金还是企业年金对应的补充养老金都不会一直都有,最多分139个月领取。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对应的补充养老金,资金池来源于年金个人账户,退什后最多分139个月领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及收益,领完即止。属于用人单位自主性福利,而不是法定福利,没有其他资金的支持作为后援。
二、企业年金每月交200元退休拿多少
1、企业年金每月交200元,退休后能拿的数额是本人缴纳年金的总额除以对应的计发月数。
2、工作人员在退休后可以选择按月领取年金,但如果有出国定居等情形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全部的年金。
3、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二条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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