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作为一种权利,是完全可以放弃的,即债权人可以放弃行使合同撤销权。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应注意哪几点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撤销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撤销的具体原因有三:债务人单方面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免费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因此,只要债务人的行为有上述三个原因之一,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就有权行使撤销权;
2、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撤销权是通过诉讼行使的;
3、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因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排除期限,即债权人在期限内享有撤销权,期限结束后撤销权属于消除。
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吗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撤销权的行使的几种情况是什么呢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
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
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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